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坪上泉、马圈泉、天桥泉、雷鸣寺泉4个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
2021-04-23 00:00 |
在五台县坪上村实地调研 本网讯(记者 黄金龙)4月19日-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率市人大城环工委、法工委、市水利局相关人员等组成的调研组就坪上泉、马圈泉、天桥泉、雷鸣寺泉4个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五台县水泉湾村、坪上村、李家庄村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阳坡道村、东台沟村等、原平市马圈村、龙宫煤矿、同华发电公司等,进乡村、看企业、访农户,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坪上泉、马圈泉泉域水质、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等情况,广泛征求对条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原平龙宫煤矿实地调研 调研组指出,制定4个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三年立法工作推进会的具体行动,通过立法保护4个泉域水资源,意义重大。 在原平市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强调,在4个泉域水资源立法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立法、小切口立法、生态立法的理念,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注重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树立节约用水的理念,加强泉域周边企业的监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要把水资源保护,同乡村振兴、河长制结合起来,在水源涵养方面加大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植被恢复力度,在禁牧、重点区域移民搬迁、生态污染、农药化肥使用、乡村两级管理职能、泉域水资源边界划分上,具有忻州特色、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确保群众知情权,注重地方人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参与,充分听取吸纳各方意见,推动条例制定工作稳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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